想要獲得,先贏得擁有它的資格

查理蒙格曾說:「要獲得你想要的東西,你必須先贏得擁有它的資格,這個世界還沒不公平到,能讓沒資格的人得到他們想要的一切。」

哇靠!這是今天我聽到最中肯的話!

如果我們都不用努力,就可以不勞而獲,那業力法則、十一法則、公平法則、能量守恆法則不就都是不負責任的笨蛋?

很多人可能想,我就覺得我值得的信念,我就該擁有個案和學生,以及不勞而獲的豐盛。

這似乎誤會了我值得的定義,我值得是我配得我努力得來的一切,而不是我不配得我努力得來的一切。首先,還是要付出,付出是一種能量的推動,而豐盛是對於推動能量的一種回饋。

不勞而獲心態的人總是會覺得別人比較幸運,別人為什麼得到那麼多好處,殊不知那些幸運和好處都是別人已經準備好而得來的機會和回饋,因而產生了忌妒羨慕之心。

只要懂得努力,那些負面情緒也會隨之消散。

我也理解,如果週圍的人不懂得看到別人的努力,覬覦別人所擁有,那或許他們根本沒有努力過,或者努力錯方向,也就不是一種共創的關係了。而彼此的差距越拉越大,只會更讓他們忌妒別人的擁有,而產生了掠奪,不如早早放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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