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陣子流行說前男友

突然想到一則以前的事。就是當年法國男朋友去紐約,排到了一個超難排到的設計師,剪了一個300美金的頭,然後跟我說柯林頓也是給他剪的。
我回他你誰不好比,髮型跟柯林頓比,幹嘛不去莫斯科給剪戈巴契夫的理髮師理啊?
他聽了就很不爽,不過他代謝好,一個月後又要剪毛了,300鎂化為泡影,什麼都沒有。然後同學說要去Cancun渡假,他沒錢跟。
剛剛想到這件事,問造物主現在我長智慧了,什麼才是最高最好的講法?造物主說,跟他說,300鎂可以飛回巴黎看媽媽,給媽媽一個生日驚喜,媽媽說不定會給你3000鎂的零用錢喔。他自己會有所體悟。
造物主好幽默,罵人不帶髒字,噢,不,是可以給人最高最好的學習。學起來。


今天大家都在討論前男友會不會有自己的手機號碼。
我們這種平民百姓,前男友不都是用Linked-in找人的嗎?
當年我放狠話說我80歲還是可以把26歲小鮮肉,現在又多了前男友選項。請各位前男友們好好保重身子啊,我們80歲見。


再來講個前男友趣事。
大學時代開始大家有email和各式網路帳號,密碼都會要求不能設自己電話/身份證/生日。所以想說那我設男朋友的總可以吧,所以所有密碼都是男友家室內電話。
後來密碼一用就用十幾年,有次在健身房驚見前男友,兩個互相打招呼,也小聊了一下。
離開的時候他客套的說,有空聯絡,喝杯咖啡,我給你我的電話。
我也很順口說,不用,你家電話是02-xxxxxxx。
我看到他一臉驚恐,好像我是恐怖情人。我也很難跟他解釋說因為我的密碼都設這隻電話,這樣他就可以去轉我的帳了。
人生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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