別再當搜救隊:當個燈塔,照亮真正想靠岸的人

有次我朋友說,她大學常跟室友去夜店,室友都會喝個爛醉,接著就會有一大堆的男人糾纏。

每次她都要耗盡心力,扛喝得爛醉的室友回宿舍,但對方從來沒有感激她。

她覺得她並不是要別人感激,而是希望一個女孩子能夠好好保護自己,不要每次都把自己放到危險當中,每次都要保護室友這件事很心累,自己也沒辦法好好玩。

我反問她:「如果你的室友,其實就是要故意喝個爛醉,才有藉口被男生帶回家,反而妳壞了她的好事呢?」

我朋友愣了一下,跟我說:「好像真的是這樣。」

一個有覺知的人,會看的比較遠,先想到後果,才會採取行動。

相對地,沒有覺知的人,會滿足短期的享樂或者欲望,也喜歡賺快錢、抄近路,不考慮後果。

他們學習的方式就是不斷重複同樣的錯誤,直到事情很嚴重,摔得很痛,才會做出改變。

每個靈魂選擇的道路都不一樣,不要把自己的價值觀,套在別人身上,認為什麼對他來說是最好。因為每個人「得道」的方式都不一樣。

身為一個有覺知的人,如果當搜救隊,誰喊救人就要過去,而且很多還是 false alarm,真的很累。

不然就是當個燈塔,我就站在這裡。要來,你也是要自己駕駛過來;對方要去撞礁石,那也要尊重他的自由意識。

沒有安穩地坐在你的位置,那些需要光的船,會找不到方向。為那些真正需要你的人,點燃一道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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